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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评级

发布时间:2016-06-14 09:11:53浏览:760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将对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综合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对矿山企业进行扶持、规范或淘汰。
  据山东省安监局局长付伟介绍,山东省针对矿山企业制定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质量效益等一系列综合评级指标,对矿山企业分别评出单项和综合“优”“中”“差”三个等次。其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质量效益单项若出现被评为“差”的,总评结果即为“差”。
  针对评级结果,山东省将对矿山企业进行分类指导。付伟介绍,山东省对总评类别为“优”的企业,列入“发展壮大”的名单,给予重点扶持;总评类别为“中”的企业,列入“规范提升”的名单,制订整改方案限期完善提升;总评类别为“差”的企业,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列入“关闭淘汰”名单,依法予以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撤回许可证、兼并重组。
  此外,付伟透露,综合考虑安全保障水平、环境容量、排放标准、投入产出等因素,“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原则上不再新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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