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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有色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发布时间:2016-12-21 09:03:35浏览:973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出通知,就完善用电政策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要推动有色金属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范条件等国家产业政策并且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有色金属企业,应全部电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不受电压等级限制。也可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交易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
  通知强调,规范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凡是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的有色金属企业,均不再执行对应的目录电价,也不再纳入用电计划管理,通过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电量,按规定支付电网企业输配电价、缴纳政府性基金和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参与市场交易前,由电网企业提供保底供电服务,保底供电价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目录电价。
  通知要求,加强自备电厂管理。鼓励有色金属行业存量自备电厂并网运行。自备电厂的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电力规划布局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和环保排放标准,公平承担社会责任,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和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合理缴纳备用费,履行相应的电力调峰义务。
  通知要求,探索建设局域电网试点。以不增加电解铝产能为前提,可再生能源富集的地区,探索消纳可再生能源的局域电网建设试点,促进电解铝行业形成公平用电价格,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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