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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债转股 对于钢铁、煤炭等债转股项目,政府出资部分可以适当让利

发布时间:2017-08-02 15:25:22浏览:997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杠杆率,将充分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以减轻资金成本压力。
  根据通知内容,未来将通过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区域规划、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有发展前景的高负债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降低相关领域内企业杠杆率,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经济参考报》报道,日前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而债转股则是目前解决这一问题较有成效的途径,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也在大力推进债转股稳妥发展,并取得了很多实质性进展。
  近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设立“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市场化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也是首家获批成立的银行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而随着今年5月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获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均已获批。
  据报道,截至目前,已签约债转股企业共计近70个,签约总金额达到8000多亿元。与此同时,地方的债转股实施机构也在大力推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获得监管部门牌照的地方实施机构已接近50家,而未来这一数字将继续增长。
  但同时,债转股的推进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受明股实债、退出机制不健全、项目时间过短等问题的困扰,项目实际落地的进程并不理想。而且在目前已签约的债转股项目中,钢铁、煤炭企业相对比较集中,如果转股规模过大,银行将成为企业大股东,这对于银行、企业来说都将是一个不利的情况,这也导致一些实施机构还存在观望心态。
  对此,国家发改委表示,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各出资方应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约定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而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投资期限较长、收益较低、不确定性高等情况,政府出资部分可以适当让利,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的积极性。同时,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办法,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
  专家表示,通过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引领市场化债转股,能够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实现优胜劣汰,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结合点。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则能够有效降低实施机构的资金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未来应尽快出台债转股的配套实施细则,并给予实施机构一定的政策激励,促进其功能更好地得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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