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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检查

发布时间:2017-12-16 08:04:32浏览:1102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三级联动,按“县检查、市复核、省抽查”的形式,对全省除矿泉水、地热外的各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各级发证矿山是否已全部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矿山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等方案,是否已按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
  该厅要求,各地要充分运用遥感监测技术和信息化手段,逐矿建档立卡,一矿一档案、一矿一图库,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建立健全家底清楚、责任明晰、全景全时、可溯可量化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要从严实施“黑名单”制度,依法加大处罚工作力度,严格督促采矿权人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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