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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有资源枯竭煤矿关闭退出

发布时间:2016-03-14 08:49:47浏览:771

  全国政协委员杜宇新等16名黑龙江省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龙煤集团的困难有其历史性、特殊性和复杂性,依靠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力量很难妥善处置,急需国家和相关部委给予更多支持,支持黑龙江省国有资源枯竭煤矿关闭退出。
  作为国家煤炭资源大省之一,黑龙江省四大国有重点煤矿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较大的能源支持,自成立以来累计生产煤炭近30亿吨,上缴税费541亿元。2004年年末,黑龙江省政府整合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个矿务局,组建了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虽然经历了一段时期的恢复性发展,但由于煤炭产能过剩、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用煤行业耗煤量不断萎缩、煤炭价格持续走低等外部因素影响,加之部分煤矿资源枯竭、企业办社会负担重、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客观条件制约,龙煤集团生产经营陷入了又一轮困境,近三年亏损额分别达到26亿元、55亿元和40亿元左右。
  资源枯竭、扭亏无望、安全危险性大,龙煤集团有10个煤矿亮起“红灯”。如果实行市场化退出、依法关闭破产,因其本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是市场退出主体,困难重重。
  资源枯竭进退两难,龙煤集团规划关闭的10个煤矿多建于计划经济时期。黑龙江省全国政协常委何小平说,除了新发煤矿尚有近27.5年开采期,其余9个煤矿的平均可采年限仅为5.5年,最短的只有1年多。这些煤矿不仅仅面临资源枯竭问题,而且均属于自燃发火煤层的高瓦斯矿井,具有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复杂,开采难度大、开采成本高,矿井综合灾害十分严重。
  黑龙江省全国政协委员一致认为,加快资源枯竭煤矿关闭退出,能够迅速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区域煤炭过剩产能,推动龙煤集团深化改革和脱困升级,维护四煤城矿区社会稳定。建议国家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继续对国有资源枯竭煤矿关闭退出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
  多位黑龙江省全国政协委员还提出,建议国家设立关闭退出煤矿转产援助基金和煤炭开采区生态环境补偿专项基金,制定和完善国有煤炭企业资源开采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支持煤炭企业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对契合地方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优势项目,给予适当额度的资本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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