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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5家煤企14处煤矿将有序退出

发布时间:2016-05-10 08:38:56浏览:802

  江苏经济报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为推动江苏煤炭行业脱困发展和转型升级,江苏省组织制定的《江苏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初步方案》,日前已按要求报送至国家发改委。
  该《方案》提出,从2016年起,拟用3至5年时间,通过给予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引导5家企业14处煤矿有序退出,退出产能达到全省核定总产能的47.7%。
  其中,地方企业退出3家8处煤矿,核定总生产能力836万吨/年;中央企业退出2家6处煤矿,核定总生产能力346万吨/年。
  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江苏全省现有6家共20处煤矿,核定总生产能力2477万吨/年,其中18处生产煤矿核定生产能力2182万吨/年、2处停产煤矿核定生产能力295万吨/年。
  对照《通知》要求,江苏省没有应予关闭或淘汰退出的煤矿,但从实际情况看,部分煤矿生产能力小、经营长期亏损、安全管控难度大、资源禀赋条件差。
  据悉,下一步,江苏省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落实配套政策,引导企业逐年主动退出。
  (编辑:张艳 审校:霍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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