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03 09:05:52浏览:722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做好《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下称《方案》)。《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石化产业布局进行了总体部署,旨在通过科学合理规划,优化调整布局,从源头上破解产业发展的“邻避困境”,提高发展质量,促进民生改善,推动石化产业绿色、安全、高效发展。
通知称,落实好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统一项目审批方式。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方案》内炼油扩建、新建乙烯、新建对二甲苯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为统一《方案》内项目审批方式,根据《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方案》内的煤制烯烃项目、新建炼油项目委托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考虑到《方案》并不涉及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布局,MDI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各地要按照《方案》确定的规划布局和新建项目(基地)相关指标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其中,新建煤经甲醇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要求单系列甲醇制烯烃装置年生产能力在50万吨及以上,整体能效高于44%,吨烯烃耗标煤低于4吨,吨标煤转化耗新鲜水低于3吨,废水实现近零排放,固体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新设立的石化产业基地应布局在地域空间相对独立、安全防护纵深广阔的孤岛、半岛、废弃盐田等区域,按照产业园区化、炼化一体化、装置大型化、生产清洁化、产品高端化的要求,统筹规划,有序建设,产业链设置科学合理,原油年加工能力可达到4000万吨以上,规划面积不小于40平方千米。
通知称,石化产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强度大、产业关联度高。我国乙烯、对二甲苯等中高端石化产品严重短缺,市场潜力较大。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抓好《方案》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促进石化产业转型升级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对拉动社会投资和稳定经济增长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作配合,强化安全监管,加快推动《方案》内石化基地及重大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