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9 08:58:01浏览:794
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通知表示,近期相继发生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恒大煤业公司“11·26”、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林煤矿“11·27”两起重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煤矿瓦斯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同时暴露出部分煤矿企业瓦斯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瓦斯防治基础薄弱、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监察不力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国家能源局要求:严格落实瓦斯防治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加快实施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切实加强瓦斯防治基础管理;有效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坚决制止煤矿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大瓦斯防治监管力度。
通知特别强调,有关企业要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把瓦斯抽采利用作为消除瓦斯灾害威胁的治本措施,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加强抽采效果评价,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加快建设瓦斯利用设施,拓展瓦斯利用范围,推广低浓度瓦斯发电,有效提高瓦斯抽采利用率,实现以用促抽、以抽保安。
同时,各产煤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和90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加快关闭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矿井。严格实施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加强评估结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停产整顿、兼并重组或依法关闭。进一步规范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瓦斯等级鉴定机构监管,严禁弄虚作假和降低矿井瓦斯鉴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