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国土资源部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19 08:58:48浏览:798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就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发布公告。公告明确,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正式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

    根据公告,一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二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各级评估报告不再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查。涉及国务院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管理制度按相关程序办理。

  国土资源部同期发布了《地质灾害灾情统计》(DZ/T 0269-2014)、《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DZ/T 0271-2014)等3项相关行业标准。据了解,该3项推荐性行业标准日前已通过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上一篇:国家能源局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下一篇: 11月内蒙原煤产量同比下降11.6%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隐私与安全 | 企业清欠账款投诉 | 举报邮箱与电话 | 国资央企违反八项规定举报 | 防范打击假冒国企举报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002-1012 电话:020-29103788 传真:020-29103789 版权所有02012 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煤炭地质局)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2335号 粤ICP备11081852号    粤ICP备15024347号